2021辽宁税务招聘报名后能改报岗位吗?

导语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1月23日9时至11月27日18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参加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报名期间,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安排专人回答应聘人员咨询,咨询电话: 024-23185228。

  3.缴费确认本次招聘考试收取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1年11月23日9时至11月27日18时重新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3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考部门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时间:2021年11月29日9时至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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