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丹东市委党校2023公开招聘教师招聘流程

导语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2023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相关要求、签约等相关信息详见下文。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2023公开招聘教师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11月中旬,在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官网(http://www.ddswdx.cn/index/)、丹东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ddswdx)及部分高校(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所在地的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

  (2)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dddxrsc2021@163.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①本人签名的《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③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④科研成果扫描件;

  ⑤本人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2024年应届生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附件3)扫描件;

  ⑥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4)扫描件。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党群工作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审查通过人员将由中共丹东市委党校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试相关要求

  (1)考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中旬在中共丹东市委党校进行考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教学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①笔试:时间为100分钟。以考察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为主。分值100分。

  ②教学试讲: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确定入围试讲的人员。入围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60分,人数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5的比例确定。试讲时间为25分钟。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并进行试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分值100分。

  ③面试:教学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可进入面试。时间为7分钟。考察内容包括角色认知、政治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等。分值100分。

  三项测试加权总分为100分。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0%+教学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20%。

  教学试讲和面试评分:每名考官打分后,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分数计算平均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具体各岗位入围试讲及面试的人员、试讲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考核组。

  5.签约

  根据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确定拟初步聘用人员,上报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审核。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若试讲成绩仍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经审核通过后,由中共丹东市委党校与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资格复审

  (1)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将档案邮寄或自送至中共丹东市委党校。由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和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对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考生,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考生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

  7.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由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官网(http://www.ddswdx.cn/index/)和丹东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ddswd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9.岗位空缺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等,视为主动放弃聘用。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相关推荐: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招聘计划一览表2023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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