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发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陆居民申请来往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3、按规定留存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属于本须知“受理机构”部分第(一)至(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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