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高值药品备案流程一览

导语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使用门诊供药高值药品的参保人,应到定点供药单位中的医疗机构确认备案,使用肿瘤靶向药物的参保人,以基因检测结果为指征的,应提交具备检测技术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

  经确认备案的参保人,待遇自确认备案之日起生效。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保险只支付参保人1种药品医疗费用。

  确需同时使用两种或多种药品的,须由指定医疗专家组审核,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予以支付。

  未持卡就医医疗费人工审核报销需携带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病志复印件、收据、费用清单等材料。

  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机构及定点药店均可就医购药。

  社保卡(医保卡)在丹东银行网点激活。

  社会保障卡中心联系电话:310820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得丹东2021医保缴费、城居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各项事宜、大病保险以及异地就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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