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职工门诊共济改革是什么意思?

导语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职工门诊共济改革让个人吃亏?误读!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正逐渐在全国推广,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门诊费用由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方式保障,转为现在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统筹来报销。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原来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资金不再划入,而是留在统筹基金共济使用。

  这里“共济”的本质是保险,把大家的钱放在一起,给发生风险事件(疾病)的人用,共同抵御疾病风险。从表面上看,改革带来的变化是参保人当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了,但这笔钱并没有“丢失”,而是用来加强大家的门诊保障。从长远看,参保人不会吃亏,其医保待遇是逐步提高的,特别是门诊保障会进一步提高,且并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缴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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