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非住房消费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导语 丹东非住房消费公积金提取额度针对退休提取、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不同的群体和情况,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也不同,具体内容见正文。

  丹东非住房消费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退休提取

  提取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出境定居

  提取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死亡或宣告死亡

  提取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意事项:

  1.单位同意死亡职工配偶、子女或父母代取的,需在《提取人变更申请表》(T—1)上签署书面意见;

  2.单位不出具书面意见或他人代取的,需出具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代取人身份证。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

  提取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意事项:

  1.外地转入职工与单位停止劳动关系,转入时间不足一年的,只能办理外部转出。

  2.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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