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导语 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 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 (境)留学回国等人员,满足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赁场地创业,首次自主创业且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6个月以上等条件的可以可以申请创业场地补贴。

  丹东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范围

  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 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 (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赁场地创业。

  (二)申请人须为首次自主创业(指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是申请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登记注册的),且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6个月以上。

  (三)申请人须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体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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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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