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灵活就业人员怎么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导语 丹东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24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24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欠费期间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待其补缴保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医疗终结三个月内,由其所在单位医保专管员持下列相关材料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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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生育保险业务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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