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两病备案办理流程

导语 丹东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认定备案、签约购药及办理流程示意图详见下文。

  丹东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备案办理流程

  1.认定备案: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外省、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材料,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诊断或供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备案(不需要参加体检)。没有诊断材料需要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诊断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两病”防治指南进行诊断认定。认定合格后医院进行审批备案,上传并打印《丹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诊断审批表》。

  2.签约购药:认定备案后,参保人持《丹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诊断审批表》,选择一所“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供药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包含村卫生所)并填写《丹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签约表》进行签约,签约后参保人可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购买降血压、降血糖药品,享受“两病”门诊待遇,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允许变更。

  3.办理流程示意图:

图源:丹东医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居统筹】可获得丹东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起付标准·、报销额度及“两病”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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