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澳大利亚家庭类移民(其他家庭成员)所需材料

导语 丹东澳大利亚其他家庭成员移民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为您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澳大利亚家庭类移民(其他家庭成员)所需材料:

  1、除了支付签证申请费以外,还有相当的材料要求必须满足,包括递交相关的申请表格,通过健康和品行检查以及递交一系列支持您申请的材料。

  2、请注意在您递交申请后,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与您个人情况相关的补充材料。除了这些材料,还可能采用电话调查、面试或家访的形式做进一步调查。

  其它家庭类移民签证包括年老受照顾者、最后家庭成员及照顾者:

  (1)年老受照顾类签证(114 类别 Aged Dependent Relative Visa) 适用于未婚、鳏寡、离婚或正式分居的申请人,并且申请人依靠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供养。申请人在年龄上必须达到《1991社会保障法》规定的足以领取澳洲老年年金的标准。

  (2)最后家庭成员类签证(115 类别 Remaining Relative Visa) 适用于作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的申请人。并且申请人没有生活在澳大利亚境外的其他父母或兄弟姐妹。

  (3)照顾类签证(116 类别 Carer Visa) 适用于在澳大利亚的亲属有健康问题的申请人,其在澳大利亚的亲属必须是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并且经MEDIBANK健康机构(原澳大利亚健康机构或HSA)评估残障度达到30分。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