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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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未婚证明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4-12-24 15:39:48
办理条件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现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办理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声明书

注:军人提供身份证和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或《军官证》(如果《军官证》没有显示其驻地部队就需出具部队证明)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丹东市办理未婚证明所需具体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1、提交办理材料;

2、检查当事人证件材料;

3、符合相关规定即受理;

4、申请人亲自填写有关声明书;

5、出具证明。

办理地址

丹东市民政局

地址:三纬路2-2

电话:(0415)2170496

丹东市振兴区民政局

地址:四纬路120

电话:(0415)2393000

丹东市各区民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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