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购房落户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很多人在丹东购买了住房后,想要落户丹东,小编为大家汇总了购买住房落户的条件以及申请材料一起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购房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三、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
四、咨询电话
东港:0415-7149005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五、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得丹东各种情况落户指南、户口本以及户口准迁证丢失、破损如何补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