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购房落户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很多人在丹东购买了住房后,想要落户丹东,小编为大家汇总了购买住房落户的条件以及申请材料一起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购房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三、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

  四、咨询电话

  东港:0415-7149005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五、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得丹东各种情况落户指南、户口本以及户口准迁证丢失、破损如何补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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