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因定居办理港澳通行证相关理由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陆居民申请来往港澳的通行证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需要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1、属于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规定情形的,提交结婚证明、配偶同意其以家庭团聚为目的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有偕行子女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需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结婚证书或者结婚公证;

  2、属于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规定情形的,提交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

  3、属于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

  4、属于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明、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证明、父母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声明;

  5、属于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规定情形的,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在内地无子女的证明、港澳子女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声明;

  6、属于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规定情形的,提交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通】即可获得丹东申请港澳通行证的办理入口、办理网点、港澳通申请须知、港澳通办理、签注签发、补发、换发以及指纹核验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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