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办理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收费吗(附申请材料)

导语 港澳同胞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丹东办理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是收费的,证件费为8元/本

  (一)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港澳居民: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港澳居民申请返回内地定居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三)提交申请人自愿放弃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书面声明。

  (四)提交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即可获取丹东护照办理查询入口、各区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护照办理指南以及证件照拍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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