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

导语 7月26日起,临时身份证全辽宁省通办全面铺开,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已经具备省内跨市、县(区)办理条件。

  怎样办理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辽宁省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申请领取或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损坏需要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也就是说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前提是先申领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已经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解决了在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内无证可用等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开通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解决了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后,不能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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