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方式一览
导语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丹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保补贴。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登录“丹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
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丹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补贴标准按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办理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医疗保险缴费证明》以及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丹东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条件、材料、线上办理的网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