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如何落户?

导语 丹东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的条件,申请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等,小编都给大家整理出来了,一起来看看吧。

  丹东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2.婚姻状况证明。

  三、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确认

  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各属地公安局

  六、受理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七、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5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得丹东人才引进落户、购房落户、新生儿落户、华侨落户、随军属落户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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