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确认材料有哪些?
导语 丹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确认申请材料主要有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声明书、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等,具体所需材料见正文。
丹东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确认材料如下
申请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声明书、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申请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证明(单身人员提供个人具结保证的单身声明)
3.《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4.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资产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申请保障家庭拥有房屋情况证明(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予或者拆迁房屋)
6.容缺受理承诺书
补充:适用范围
本县户籍所在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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