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材料一览

导语 丹东市对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

  办理要件

  申请材料:社会保障卡、户口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I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毕业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养者保险费额给予60%补贴。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上年度我市社会平均工资9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医疗保险费额给予60%补贴。

  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社区进行申报,填写的(丹东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经街道(乡镇)复审通过后,由各县(市)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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