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计算方式

导语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业务,很多人买房、租房等都会用到公积金贷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丹东公积金贷款期限的相关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借款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即男职工可贷至65周岁,女职工可贷至60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贷款期限可延长至65周岁。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住房的,其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

  借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扣除偿还贷款本息和家庭生活费后仍有较高的还贷能力,审核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又不能满足借款申请人需求的,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最高额度由公积金中心确定。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申请二套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档次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期应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抵押借款合同约定计收罚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得丹东公积金的最新消息、丹东公积金的官网、咨询电话、提取、缴存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