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边民证办理指南

导语 丹东边境线20公里以内常驻居民想办理边民证,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至丹东国门湾互贸区综合服务中心1楼办理提交材料。

  丹东边民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丹东边境线20公里以内常驻居民。

  2、年满18周岁,持有丹东市辖区(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东港市(部分地区)、凤城市东汤镇(部分地区)、宽甸满族自治县(部分地区)的户口及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边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2、一寸免冠照片

  办理地点:

  丹东国门湾边民互市贸易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厅(导航搜索即可)

  办理流程:

  1、边民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至丹东国门湾互贸区综合服务中心1楼办理提交材料。

  2、通过审核后,至同楼层结算中心窗口缴费,持收据回到办理窗口取证。

  注意事项:

  边民证有效期为半年,持证人在证件有效期满或需要更换时,持旧边民证至发证部门重新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边民证】,可获取丹东边民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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