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居住证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居住证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每种申领原因均需要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电子照片。
(一)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
1、承租房屋居住的,需提交:
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归属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住的非租赁房屋,需提交:
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归属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住人不是房主本人的,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得丹东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注、补领/换领、大学生办理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