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医保报销的计算方法(附查询电话)

导语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报销的计算方法:

  医保报销费用=【(甲类药品全部费用+乙类药品扣除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医保查询电话

  丹东市医保中心居民服务部:0415-3105772、0415-3105770

  东港市医保中心居民服务部:0415-7138876、0415-7140556

  凤城市医保中心居民服务部:0415-8139108、0415-8129301

  宽甸县医保中心居民服务部:0415-5135648、0415-5135642

  振兴区医保分中心:0415-2312953

  振安区医保分中心:0415-2890213

  元宝区医保分中心:0415-31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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