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

导语 深圳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丹东市办理离婚证的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减少大家在办理时遇到的麻烦,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丹东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或一方具有凤城市(含各镇区)常住户口的;

  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夫妻;

  3.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5.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本婚姻登记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注意:1.当事人有效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原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

  3.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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