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医保异地就医政策

导语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丹东市申请异地就医的参保人范围: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退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医疗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立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基金和城镇居民按一定比例分担。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筹资水平、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全部免费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不设支付限额。

  丹东市申请异地就医的参保人范围: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退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丹东本地宝公众号,首页对话框回复【医保】即可获得丹东医保最新信息、医保费用报销/参保/缴费/就医,以及大学生医保等指南!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