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购房落户怎么办理?

导语 丹东购房落户的条件、所需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间等,小编都给大家整理出来了,一起来看看吧。

  丹东购房落户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拟办理购房落户的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三、办理程序:派出所当场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各属地公安局

  六、受理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七、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5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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