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异地全款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附额度)
导语 丹东异地全款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根据购买者是否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而有不同的要求,小编还给大家整理了提取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快快来领取吧。
丹东异地全款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一)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同时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同时提取其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4.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5.《不动产权证书》;
6.税收完税证明(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7.全额购房发票;
8.购房人或配偶及共有产权人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产权人。
(三)提取金额:
1.可一次性提取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前一个月购房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产权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2.每人提取额占总提取额的比例,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
3.没有产权比例的按平均出资计算。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一)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同时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全额购房发票;
6.税收完税证明(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7.购房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夫妻双方。
(三)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税收完税证明出具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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