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材料有哪些?

导语 丹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所需材料在转入本市和转出本市上有不同的要求,具体所需材料见正文!

  丹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材料

  一、办理材料

  转入本市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外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转出本市需提供:

  1.如户口迁入外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如户口未转移还需提供《联系函》或本人与外地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补充:

  办理条件

  1.外地转入人员需符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即丹东市辖区内,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由职业者;

  2.转出人员办理条件为外地户籍或与外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推荐阅读:

  丹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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