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户口准迁证补办指南(2023)

导语 拟办理户口准迁证补发的,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到各属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各派出所工作时间、联系电话详见下文。

  丹东户口准迁证补办指南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户口准迁证补发的

  二、申报材料

  1.户口准迁证丢失且户口尚未迁出的,迁入人持本人居 民身份证到签发户口准迁证的派出所办理补发(户口准迁证 第三联未丢失的,需一并交还公安机关)。

   2.户口准迁证第三联丢失的,迁入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户口迁移证到签发户口准迁证的派出所办理补发。

  三、实施部门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科

  四、办理流程

  受理-确认

  五、是否支持邮递办理

  是

  六、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地址信息可在系统首页“服务窗口公开电话”一栏中查询)

  七、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八、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5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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