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购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购房落户的需要准备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丹东购房落户申报材料

  购房落户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投诉电话

  东港市局:0415-7149030 凤城市局:0415-8128402

  宽甸县局:0415-5934987 振兴分局:0415-2312891

  元宝分局:0415-2867032 振安分局:0415-4144449

  合作区分局:0415-3128977

相关推荐:丹东购房落户办理指南2023

丹东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指南202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得丹东人才引进落户、购房落户、新生儿落户、华侨落户、随军属落户等指南。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