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导语 丹东供热企业可享受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详见下文。

  丹东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供热企业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3、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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