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居民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丹东居民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一级(含未定级)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所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其他详见下文。

  丹东居民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合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费用,一级(含未定级)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所报销比例为55%,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参照一级医院标准执行;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参保人可以在三级中医医院使用门诊统筹,仅限中医药项目,报销比例参照二级医院执行,即为50%

城乡居民门诊待遇标准明细表

门诊
统筹
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比
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村卫生所
10元 55% 500元(其中村卫
生所50元)
一级医院(含未定级)、妇幼
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精神
病专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
50元
二级医院(三级中医医院) 50%
“两病”
门诊
高血压 60% 200元
糖尿病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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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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