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办理指南
导语 丹东市办理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的,可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各派出所进行办理。办理指南详见下文。
丹东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象
拟办理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的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三、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或持申报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法定周期
申报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当场办结
六、办理地点
七、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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