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二手房过户买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导语 丹东二手房过户受让方(买方)分为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各情况所需身份证明材料详见下文。

  丹东二手房过户受让方(买方)身份证明材料:

  1.若买方已婚

  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若买方未婚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3.若买方离婚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

  4.若买方丧偶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配偶死亡证明(户口薄已注明丧偶的可不提供)。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按照实际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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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二手房过户卖方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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