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二手房过户住宅类税费怎么算
导语 丹东二手房过户住宅类税费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三种,减免条件及税费标准详见下文。
住宅类税费标准
纳税人 | 税种 | 减免条件 | 普通住房 |
非普通住房 144以上 |
|
90(含)以下 | 90-144(含) | ||||
买方 | 契税 | 家庭为单位第一套房 | 1% | 1.5% | 1.5% |
家庭为单位第二套房 | 1% | 2% | 2% | ||
家庭为单位第三套及以上 | 3% | 3% | 4% | ||
卖方(注 1) |
增值税及附 | 满两年 | 免征 | ||
加 | 不满两年 | 5.3% | |||
个人所得税 | 满五年且家庭唯一住房 | 免征 | |||
不满五年或不是家庭唯一住 房 |
1%或差价20%(注2) |
注1:取得房屋时间:商品房以权属证书时间、契税完税证时间孰早原则确认;房改售房以购买产权时间确认;回迁房以动迁时间确认。
注2: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a如果无法提供准确、完整的契税完税证,则按核定全额1%征收。
b.如提供准确、完整的契税完税证,则按查实差额20%征收。除特殊注明外均以平均市场交易值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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