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导语 丹东生育保险报销分为职工生育保险(住院)报销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住院)报销,报销比例详见下文。
丹东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医院等级 | 职工生育保险(住院) |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住院) |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在职)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
三级(甲等) 医院 |
/ | 80% | / |
8000元(含8000元) 为65%,8000元以上 为75% |
三级综合
(乙等)医院
|
/ |
5000元(含5000元) 为70%,5000元以上 为75% |
||
二级医院 | / | 85% | ||
一级医院 | / | 90% | / | 85% |
自2022年7月起,参加丹东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的,相关医疗费用直接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支付,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生育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仍由医保基金按照定额补助的方式报销其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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