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什么时候取消

导语 丹东市全面取消2024年度及以后的“二次补助”,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

  丹东市全面取消2024年度及以后的“二次补助”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辽医保发〔2021〕9号),推动完成省待遇清单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根据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清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相关政策的通知》(丹医保发(2023)73号)要求,对于2024年度及以后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将不再进行“二次补助”,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

相关推荐:丹东职工门诊统筹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丹东职工门诊统筹服务定点零售药店有哪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丹东本地宝】公众号,首页对话框回复【职工医保】即可获得丹东职工医保最新信息、医保费用报销/参保/缴费/查询、结算等指南!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