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养狗一般管理区是哪些区域?
导语 丹东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在养犬一般管理区内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养犬一般管理区: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孤山经济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的城市边缘地区和农村地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各县(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划定由同级政府划定。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居民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从事犬只养殖活动。
重点管理区内的遛犬时间为:晚6点至早8点,其它任何时间不得遛犬。
重点管理区内24小时禁止遛犬的区域:曙光路2号坝门至五道河桥沿江景观路;各公园、绿地、休闲广场、车站、商店等公共场所。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在养犬一般管理区内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当在免疫有效期满前再次为犬只进行接种。
在养犬一般管理区内,畜牧兽医部门应当组织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狂犬病免疫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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