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大中专招生户口可以迁往外省吗
导语 丹东大中专招生户口可以迁往外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丹东大中专招生户口可以迁往外省
丹东市拟办理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的,申请人可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到各派出所进行办理。
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5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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