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居民供热企业厂房房产税有什么优惠

导语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丹东居民供热企业厂房房产税有什么优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9] 3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021年第6号)第二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 第二条

相关推荐:丹东居民供热企业厂房免征房产税享受条件

丹东供热企业土地使用税免征哪些可以享受

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热税收优惠】即可获取丹东市供热企业优惠政策内容、享受条件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